根据上海市文件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荐,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二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初评并将结果公示后上报学校。学校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经讨论作出决议。现公布获奖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党委研工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期限:2026年10月14日—10月20日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信箱:zhangjinling@sdju.edu.cn
根据上海市文件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荐,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二级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初评并将结果公示后上报学校。学校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经讨论作出决议。现公布获奖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党委研工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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