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上海电机学院是一所面向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2020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上海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学校入选教育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和上海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保持在96%以上,人才培养质量享有良好社会声誉。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知识精、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够解决企业一线实际工程技术问题,具有创新精神的卓越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现有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能源动力、机械、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国际商务、数字经济、国际中文教育、会计、工程管理、设计、资源与环境11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和教育学5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与上海电气、中国重燃、临港集团、东方航空、振华重工、积塔半导体等头部企业共建实践中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产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学校聚焦智能制造、能源装备、集成电路、航空航天四大战略性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增强科研协同创新能力,围绕“空天+X”特色学科群建设,以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作为主干引领学科,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作为主干基石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信息与通信工程作为主干特色学科,形成“1+3+2”主干学科布局,打造应用型学科特色发展路径,学科实力扎实雄厚,工程学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学校坚持校企协同、产教融合,建有中国—意大利先进制造联合实验室等国家级学科平台,联合东华大学先进纤维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共建滴水湖实验室,还拥有上海市微纳卫星智能应用融合创新中心等省部级学科平台6个。同时联合行业重点院所与龙头企业共建系列专业化产学研平台,包括联合东华大学共建滴水湖实验室,联合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共建智能机器人技术研究院,联合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共建高可靠性风电装备传动系统实验室,联合中国重燃共建高温单晶叶片制备实验室等,有效凝聚跨学科合作共识,为学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近年来,学校科研实力稳步攀升,近五年科研到账经费按每年20%持续增长,2025年科研到账经费突破1.6亿。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系统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锻造一支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过硬、产教融合鲜明的教师队伍。学校与头部企业合作共引、共育、共用高层次人才,汇聚了“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上海领军人才、申教名匠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生态。
学校坚持开放兴校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耕对德、对匈、对英多边国际合作,构建了多层次国际交流项目、高水平跨国科研平台、专项海外博士培养基地与在地化海外名师授课相结合的全方位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体系。学校拥有覆盖 32 个国家(地区)的125余所海外高校的国际合作网络,建设上海电机学院中欧新能源研究中心、中意先进制造联合实验室两大跨国科研平台,设立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匈牙利德布勒森大学海外博士培养点,为研究生深度参与国际联合科研攻关提供有力支撑。学校通过引入海外名师授课,提供交换、联合培养、公派攻博等多元路径,着力培养具备全球竞争力的高层次卓越工程创新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预计在2027年2-3月份正式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2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是根据2026年录取人数及学校学科发展适当调整后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的考生报考情况、学科方向发展需求等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详细见《上海电机学院202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三、学制、学费及资助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学制、学费情况具体详见《上海电机学院2027年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表格内学费为暂定,实际以上级部门核定的金额为准)。
我校构建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80%,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达100%,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为2万元/年(获奖名额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三助一辅”岗位获得岗位津贴。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考生类别 |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 网上报名前需邮寄至研究生处的材料(复印件) |
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 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④不得跨专业报考; ⑤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 | 二代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网上报名方可确认。凡在网上报名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五)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为1256]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四)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填写考生信息、采集报名照片(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填写报考信息并交费、上传报考点要求的材料。
(三)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四)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关于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报考点材料和信息审核、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在网上报名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27年3月另行公布。
(二)具体复试相关事宜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将在2027年3月另行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7年4月底前完成。
八、录取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将明确公告录取、录取公布的程序和标准。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它
(一)我校立足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特点,鼓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研二、研三阶段实行自主住宿,鼓励各研究生导学团队开展住企住宿。学校在校外集中住宿园区统筹提供部分研究生宿舍资源。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明确填写定向就业及所在单位名称)。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凡涉及报考、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sdju.edu.cn/)。
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458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邮政编码:201306
电话:021-38223020
联系人:蒋老师、张老师
E-mail:yjs@sdju.edu.cn
网址:https://yjs.sdju.edu.cn/
微信公众号:SDJUYJS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上海电机学院
202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