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届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2026届第一批次毕业研究生(学制为2.5年制研究生,及往届延期学生)学位论文提交计划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时间 | 主要工作 | 工作要求 | 负责部门 |
2025年10月31日前 |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及院级论文评阅 | 1. 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按照研究生教育系统要求提交并审核相关学位论文材料。 2. 二级学院完成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及院级学位论文评阅,并将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电子稿)提交研究处。 3. 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根据院级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重新上传系统。 4. 系统上传论文为PDF版本,电子稿命名为:学号_论文名称。 5. 系统上传的PDF版本论文,应隐去文中的作者及导师姓名等敏感信息,各位导师及学院应注意审核。 | 电气、机械、电子信息、商、材料、设计与艺术学院 |
2025年11月4日前 | 校外盲审(1) | 研究生处组织送校外专家盲审。 | 研究生处 |
2025年12月4日前 | 盲审结果反馈 | 向各二级学院反馈盲审结果 | 研究生处 |
2025年12月8日前 | 校外盲审(2) | 校外专家盲审(二次送审,如有) | 研究生处 |
2026年1月10日前 | 预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终稿重复率检测 | 1.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预答辩。 2.二级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3.二级学院组织对答辩通过的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终稿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通过,可授予学位。 | 电气、机械、电子信息、商、材料、设计与艺术学院 |
2026年3月6日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至研究生处。 | 电气、机械、电子信息、商、材料、设计与艺术学院 |
2026年3月中下旬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材料,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 研究生处 |
2026年4月 | 公示审议结果,打印发放证书 | 研究生处 |
注意:以上时间节点后期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