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沪电机院研〔2022〕58 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4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新增研究生导师的学科领域:
1.能源动力、国际商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6个学位点。
2.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如申请其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导师资格,应在原担任硕士生导师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至少完整指导一届毕业生后,方可按照《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参加导师遴选。每位申请人最多在2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担任硕士生导师。
二、遴选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请条件
1. 本次遴选范围包括硕士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三类。
2.各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条件参照《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沪电机院研〔2022〕58 号),如附件2。
三、审核程序和办法
1.申请人应根据本人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申请路径为:智慧校园融合门户-应用中心-研究生系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导师管理-导师资格申请,导师申请操作手册如附件2、3。导师申请表(含佐证材料)提交后需打印并签字,在开学后提交二级学院。导师申请材料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各项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
2. 2024年3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导师遴选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院系管理员或学位评定分委会线上操作),对于满足任职条件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转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属二级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审核,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同时移交至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属二级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
3.2024年3月15日前,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属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导师遴选的任职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评议和推荐(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在系统中审核并上传决议),并将相关人员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4.2024年3月中下旬,研究生处会同科技处、教务处复审申请材料。
5.2024年3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
6.校内公示。
7.培训后上岗。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38223027
邮箱:yekx@sdju.edu.cn
研究生处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导师申请操作手册-校内人员.docx附件3:导师申请操作手册-校外人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