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博涵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339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研究生人才培养“德、育、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组织开展2023级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要求

1.申报的公共选修课一般应为1学分/门(16课时)或2学分/门(32课时),开课时间与研究生教学周同步;

2.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应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人员、行业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与任教内容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或特长;

3.所申报课程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应有助于研究生拓宽知识面、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和新兴学科动态、提升思想政治觉悟、增强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美育”水平、促进文理交融与知识结构优化,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公共选修课原则上面向全校各专业研究生开设,除鼓励学生跨学科选修外,不得另外对课程面向专业及对象做过多限制。

5.为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原则上每学期每名教师允许申报开设1门公共选修课。经学校审核批准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列入《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目录》后,应长期开设,不得无故停开。同时公选课的教学班容量一般不超过120;教学班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原则上不予开课,已选课的研究生需调整培养计划,改选其他开设课程。

二、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管理

1、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教学的管理参照《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2、每年新增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报时间一般应为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期间;新生选课期间,研究生处将公布公共选修课目录及其教学大纲,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选修。

三、申报程序

教师申报开设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的,请详细填写《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教学大纲),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于523日前,由二级学院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行政楼11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研究生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课程列入《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目录》。

原研究生公共必修课本次培养方案修订未列入培养方案的,作为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设,需参加本次申报。

联系人:解老师、孙老师

联系方式:38223060

          sunbh@sdju.edu.cn

 

研究生处

2023512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x

教学大纲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