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电机学院2020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和2021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1-05-17浏览次数:1869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的文化土壤,促进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提高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沪电机院研〔2018246号)文件和上海电机学院2021420日研究生培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启动2020年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和2021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0年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

(一)组织相关学生认真填写下列相关表格,并进行审核、汇总。

1.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书》,并连同最终研究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的详细说明报二级学院审核。

注: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利技术等。要求至少以上海电机学院为第一单位署名,第一发明人(作者)申请1项发明专利或公开发表一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

2. 二级学院将2020年度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书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含电子文档)提交研究生处。

 

(二)时间安排

1. 二级学院组织召开2020年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答辩会。

2. 64日前,二级学院收齐材料(已完成项目结题的),结项书与结题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结题答辩意见提交研究生处,行政楼117室,电子稿发至邮箱sunbh@sdju.edu.cn

 

二、2021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

(一)资助对象

项目的申请对象为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年级研究生。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行为端正,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不得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备申请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3.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

4.申请的项目由研究生本人独立申请;每名研究生每次最多提交一个项目申请。

 

(三)申请方式

研究生创新项目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二级学院审议,研究生处复审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1.根据研究生处下发的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通知,由项目申报人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导师推荐,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所在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签署审议结果和推荐意见,将所要推荐的《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申请表》及电子版收齐;同时填写《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汇总表需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及学院盖章。

3.各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组织专家听取申请人公开答辩,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激励创新”的原则将推荐评审名单上报研究生处,并将相关材料(申请表、申请汇总表、立项答辩意见书)纸质稿与电子版盖章后交至研究生处备案,最终评审结果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资助项目。

 

(四)评审标准

1.选题须为本学科前沿,反映了企业行业的技术需求,有较重要的应用价值;

2.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合理,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证充分,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4.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五)经费资助

1. 2021年研究生创新项目拟立项25项,根据立项评审结果给予1万元经费资助。支出范围以预算为依据,项目资助经费采用分批拨款的方式,立项时拨付5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50%

2. 使用时由研究生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审查、批准后支出。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取或挪作他用。项目经费可以支出的范围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小型仪器设备费、调研费、资料费、版面费、会议费、专利申请费等。

 

(六)申请时间

二级学院上报研究生处,截止时间:20216月4日,请二级学院严格依照“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本学院的项目遴选和上报工作。

 

 

联系人:孙老师  

邮箱sunbh@sdju.edu.cn

电话:021-38223060

 

 

 

研究生处

2021517

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汇总表.xlsx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书.doc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