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第二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0-03-30浏览次数:1388

电气学院: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沪电机院科研[2011]321号)和《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沪电机院研[2014]195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第二批研究生论文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第二批)

时间

工作要求

负责部门

2020310日前

论文校内评审

电气学院

2020320日前

汇总论文题目及摘要送交研究生处(电子稿)

电气学院

2020325日前

按盲审要求汇总相关评审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包括: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纸质稿)、评阅书((2份纸质稿+电子稿)、论文((2份纸质稿+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注意评阅书、论文电子稿命名为:学号_作者_论文名称。

电气学院

2020326

论文查重。查重率超过30%的延期,20%-30%的修改后再次查重,低于20%通过。

研究生处

2020330

寄送专家盲审

研究生处

2020420

向电气学院反馈盲审结果

研究生处

2020421

寄送需二次送审论文给专家(如有)

研究生处

202059日前

反馈二次送审论文盲审结果给电气学院(如有)

研究生处

2020524日前

电气学院组织答辩

电气学院

2020531日前

电气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报送有关材料至研究生处

电气学院

20206月上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材料,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研究生处

20206月中旬

公示审议结果,打印发放证书

研究生处

注:

1.提交送盲审的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填写“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交导师签名,表式挂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常用表格下载;

2.提交的论文纸质稿须匿名,要求论文中不出现导师、作者,已发表的学术成果需隐去本人及导师相关信息(只标明第几作者),以及其它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查重电子稿需同时提供WORD+PDF版,并严格命名: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勿将“_”号擅自更改为其他符号,否则可能影响查重结果。

3.选择一种与论文类型一致的评阅书(匿名),并填写论文题目。表式挂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常用表格下载;

  4.同时送两位专家盲审。评阅意见分为四栏: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视为通过,“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视为不通过。两位专家都通过的论文,进入下一环节;两位专家都不通过的论文则延期至下一批送审;一位专家通过,一位专家不通过的论文,寄送第三位专家审阅。


研究生处联系人:解老师;联系电话:38223060。邮箱:xierx@sdju.edu.cn

研究生处

2020年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