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支撑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沪电机院研〔2022〕58号)文件精神,学校特开展202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新增研究生导师的学科领域:
1.申请学位点:能源动力、国际商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工程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数字经济、设计、国际中文教育。
二、遴选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请条件
1. 本次遴选范围包括硕士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企业兼职第一导师、高校兼职第一导师)、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三类,申请人应注意区分相应类别导师。
2.各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条件参照《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沪电机院研〔2022〕58 号)执行。
3.转学位点及跨专业申请: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如申请其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导师资格,应在原担任硕士生导师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至少完整指导一届毕业生后,方可按照《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参加导师遴选。每位申请人最多在2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担任硕士生导师。
三、导师组组建
1.学校鼓励各学位点组建导师组,以导师组形式指导研究生,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硕士学位点学科特点,制定包含主导师、副导师任职资格、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等本单位导师组指导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备案。如无备案细则,视为该学院放弃参与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2.首次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得作为主导师组建导师组。
三、审核程序和办法
1.申请人应根据本人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申请路径为:智慧校园融合门户-教学系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导师管理-导师资格申请,导师申请操作手册如附件1。导师申请材料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各项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
2. 2025年2月21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导师遴选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院系管理员或学位评定分委会线上操作),对于满足任职条件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转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属二级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审核。
3.2025年2月28日前,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属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导师遴选的任职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评议和推荐(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在系统中审核并上传决议)。并将《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申请情况汇总表》、《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申请情况汇总表电子稿》交研究生处。导师申请审核准确率将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示,并作为2025年度二级教学单位考核依据。
4.2025年3月10日前,研究生处会同科技处、教务处复审申请材料。
5.2025年3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6.校内公示。
7.培训后上岗。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38223027
邮箱:yekx@sdju.edu.cn
研究生处
2025年1月2日
附件2: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指导教师申请情况汇总表(含兼职导师).xlsx
附件3: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申请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