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第一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2-09-21浏览次数:3869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沪电机院研[2018]25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第一批)通知如下:


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第一批)

时间

主要工作

工作要求

负责部门

20221114日前

重复率检测

1. 研究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至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2. 论文重复率大于等于30%、单篇重复率大于等于10%的检测未通过,延期;论文重复率介于20%-30%之间、单篇重复率介于5%-10%之间的修改后再次查重;论文重复率小于等于20%,单篇重复率小于等于5%的通过。

电气、机械、电子信息、商学院

20221114日前

学位论文评阅

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学位论文评阅(参照双盲评审要求),每篇学位论文应送审2位本领域专家评议,其中至少1位校外专家(如1位专家评议通过,1位不通过,需补送第3位专家且评议通过后方可视为评议通过)。论文评阅评议通过的学位论文进行校外盲审。

电气、机械、电子信息、商学院

20221116日前

校外盲审(1

1. 各二级学院按照盲审要求汇总盲审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包括:评阅书(电子稿,word版)、论文(电子稿,包括pdfword版)、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加盖公章);

2. 评阅书命名为:学号_论文名称_评阅书;论文电子稿命名为:学号_论文名称;

3. 研究生处组织送校外专家盲审。

研究生处

20221212日前

盲审结果反馈

向各二级学院反馈盲审结果

研究生处

20221216

校外盲审(2

校外专家盲审(二次送审,如有)

研究生处

202316日前

预答辩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预答辩

电气、机械、电子信息、商学院

2023220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电气、机械、电子信息、商学院

202336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报送有关材料至研究生处

电气、机械、电子信息、商学院

20233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材料,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研究生处

20234

公示

公示审议结果,打印发放证书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