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第一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10-11浏览次数:1941

电气学院: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沪电机院科研[2011]321号)和《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沪电机院研[2014]195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第一批研究生论文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工作要求负责部门
2019111日前汇总论文题目、摘要及汇总表送交研究生处(电子稿)电气学院
2019115日前导师审核签字通过后,按盲审要求汇总相关评审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包括评阅书(2份纸质稿+电子稿)、论文(命名为: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2份纸质稿+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电子稿除汇总表外,统一命名: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电气学院
2019年11月6日论文查重
注意论文查重率超过30%的延期;20%-30%的修改后再次查重,低于20%通过。
研究生处
2019年11月11日寄送专家盲审研究生处
2019年12月11日向电气学院反馈盲审结果研究生处
201913日前电气学院组织第一批答辩电气学院
2019年1月6日答辩通过的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电气学院电气学院
2020228日前电气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有关材料至研究生处电气学院
20203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材料,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研究生处
20203月底公示审议结果,打印发放证书研究生处

注:

1.提交送盲审的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填写“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交导师签名,表式挂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常用表格下载;

2.提交的论文纸质稿须匿名,要求论文中不出现导师、作者,已发表的学术成果需隐去本人及导师相关信息(只标明第几作者),以及其它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查重电子稿需同时提供WORD+PDF版,并严格命名: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勿将“_”号擅自更改为其他符号,否则可能影响查重结果。

3.  选择一种与论文类型一致的评阅书(匿名),并填写论文题目。表式挂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常用表格下载;

  4.同时送两位专家盲审。评阅意见分为四栏: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视为通过,“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视为不通过。两位专家都通过的论文,进入下一环节;两位专家都不通过的论文则延期至下一批送审;一位专家通过,一位专家不通过的论文,寄送第三位专家审阅。


研究生处联系人:解老师;联系电话:38223060。邮箱:xierx@sdju.edu.cn

研究生处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