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实验室、宿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01-10浏览次数:739

关于开展研究生实验室、宿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

据反映近期有研究生留宿实验室,为了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研究生人身安全,请有关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导师对所属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不留宿实验室。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加强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切实保护广大同学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冬季校园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实验室、宿舍安全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级学院自查时间:2019110日至2019115

学校抽查时间:2019116日至18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关于研究生实验室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2.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合格并处于良好状态;

3.实验用药品、制剂、原材料及废弃物等储存管理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4.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准入制度体系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实验前是否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5.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是否良好,预案管理、应急演练、指挥协调、遇险处理、事故救援、整改督查等工作情况是否合格;

6.线路陈旧老化,私拉乱接等违反用电安全行为;

7.实验室是否存在留宿情况;

(二)关于研究生宿舍

参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a卫生规范

1.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要求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门窗“四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天花板墙面无污点。

2. 书籍排列整齐,桌面无杂物,凳子要靠写字台,床铺整洁无物,被褥叠放统一、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3. 不准在宿舍楼内或往窗外抛掷瓶罐杂物,不准向楼道倒水,不随地吐痰,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点投放。

b安全规范

1. 为保证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容量的电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点燃明火,不准燃放烟火、爆竹等,不得焚烧废弃物。违者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2. 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线、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险丝容量。室内电源接线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台灯)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两次劝告不听,没收灯具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3. 严禁学生爬越阳台,翻墙出入公寓,一经查实,取消住宿资格。

4.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应自行妥善保管。离开宿舍时应主动关闭电器电源,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宿舍管理部门、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

5. 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随意搬移,非学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进宿舍。

6. 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值班室钥匙时,要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归还钥匙时,同时归还证件。钥匙只借给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得借用。

7.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用水3立方。闵行校区每月20日抄水、电表,月底之前张榜公布,并收取超额部分的费用;临港校区学生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按季度以宿舍为单位充入计量系统,不足部分自行购买用电数。住宿学生若有疑问可及时与宿舍管理部门联系。

8. 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生活。

c文明规范

1.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学生宿舍6:00点开门,22:00关门。22:0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有效证件,登记说明原因。22:00以后寝室内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的安静。

2.为了倡导良好的作息习惯,学生宿舍每晚23:00实施断网,次日早上6:00恢复网络。住宿学生应合理安排上网时间。

3. 宿舍区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音响设备,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境。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抽烟,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饲养宠物。

4. 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租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

5. 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

6. 宿舍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不得在门窗玻璃上贴、挂遮盖物。

7. 不准在宿舍楼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学校统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等。违者,经劝告无效,所堆放的物品作无主物处理。

8. 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宿舍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9. 宿舍的调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应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二级院()和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调动。

三、抽查重点及方式

学校将对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和宿舍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且听取被检查单位现场汇报自查情况。请各单位做好自查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