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第一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8-09-07浏览次数:2601

电气学院: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沪电机院科研[2011]321号)和《上海电机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沪电机院研[2014]195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第一批研究生论文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

工作要求

负责部门

2018119日前

汇总论文题目、摘要及汇总表送交研究生处(电子稿)

电气学院

20181113日前

导师审核签字通过后,按盲审要求汇总相关评审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包括评阅书(2份纸质稿+电子稿)、论文(命名为: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2份纸质稿+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电子稿除汇总表外,统一命名: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

电气学院

20181114

论文查重
注意论文查重率超过30%的延期;20%-30%的修改后再次查重,低于20%通过。

研究生处

20181119

寄送专家盲审

研究生处

20181219

向电气学院反馈盲审结果

研究生处

20181220

通过盲审的同学登录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抽签

研究生处

20181224日前

抽中上海市双盲评审的同学论文将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81225

寄送双盲抽中同学的论文给专家

研究生处

2019111日前

电气学院组织第一批答辩(上海市双盲未抽中同学)

电气学院

2019112

答辩通过的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电气学院

电气学院

2019118

反馈双盲抽中同学的盲审结果

研究生处

20193月上旬

电气学院组织第二批答辩(上海市双盲抽中同学),并召开电气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电气学院

201938日前

电气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有关材料至研究生处

电气学院

20193月中、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材料,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研究生处

20193月底

公示审议结果,打印发放证书

研究生处

  

注:

1.提交送盲审的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填写“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交导师签名,表式挂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常用表格下载;

2.提交的论文纸质稿须匿名,要求论文中不出现导师、作者,已发表的学术成果需隐去本人及导师相关信息(只标明第几作者),以及其它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查重电子稿需同时提供WORD+PDF版,并严格命名:学号_作者_文献名称,勿将“_”号擅自更改为其他符号,否则可能影响查重结果。

3. 选择一种与论文类型一致的评阅书(匿名),并填写论文题目。表式挂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常用表格下载;

4.同时送两位专家盲审。评阅意见分为四栏: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视为通过,“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视为不通过。两位专家都通过的论文,进入抽上海市盲审环节;两位专家都不通过的论文则延期至下一批送审;一位专家通过,一位专家不通过的论文,寄送第三位专家审阅。

  

研究生处联系人:叶可新;联系电话:38223027。邮箱:yekx@sdju.edu.cn

研究生处

20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