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电机学院2017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和2018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8-02-28浏览次数:639

关于上海电机学院2017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和2018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电气学院: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的文化土壤,促进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提高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沪电机院研〔2014193号),现启动2017年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进行验收和2018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7年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

(一)组织相关学生认真填写下列相关表格,并进行审核、汇总。

1.《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书》。

2.《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汇总表》

3. 请二级学院将2017年度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书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含电子文档)提交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

(二)时间安排

1. 310日前,二级学院收齐材料,纸质稿(一式2份)和电子版提交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行政楼131室,电子稿发至邮箱。

2.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组织召开2017年研究生创新项目验收答辩会。

二、2018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

(一)资助对象

有志于创新、创业的2016级、2017级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的项目原则上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必须具备申请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2.申请创业的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并且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程度。

(三)申请方式

 1.本专项可由研究生个人申请,每个项目必须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每位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

 2.研究生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及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按照申请要求审核后填写《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及学院盖章后,提交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的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评审结果另行公告。

(四)经费资助

 1. 每个项目根据评审结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取或挪作他用。项目经费可以支出的范围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调研费、资料费、版面费、会议费、专利申请费等。

(五)申请时间

二级学院上报研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截止时间:2018312日,请二级学院严格依照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本学院的项目遴选和上报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zhangjinling@sdju.edu.cn

电话:38223060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

 2018.2.27